一、考试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企业生产安全标准化级别评定中一项内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此次培训。通过培训,不但提高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而且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对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报名条件
企业负责人需要在企业担任总经理和法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单位从事该项工作人员,年龄在18-59周岁之间从业人员。
三、培训所需资料如下
1、《安全培训学籍卡》《安全培训学时证明》各一份、单位类型填写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其他类别,类型填写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明一份
4、四张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考核方式
只参加理论考试:理论为上机考试;为80分及格,满分100分。
五、考试发证
理论考试合格,我校统一申请由合肥市安监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