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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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76 更新时间:2026年08月13日16:32:10 打印此页 关闭

    一、持证法律依据(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的规定,从事低压电工作业(对1千伏以下的低压电气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此证是安监部门检查和企业招录的必备资质,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

    该令明确要求:培训内容须严格按照全国统一大纲执行,考试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证书全国通用、电子注册,是上岗的唯一合法凭证。

     

    二、招生对象

    1.欲从事物业、工厂、商场、酒店、建筑工地等低压电气工作,但尚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2.证书即将到期,需进行复审或换证的从业人员(依据第19号令要求,应在期满前60日内提出申请)。

    3.具备一定电工基础,希望考取国家正规操作证,实现合法合规就业的社会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电工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等疾病和生理缺陷(报名时需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

     

    四、培训内容

    1. 理论知识培训: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含第19号令相关条款解读)

    (2) 电工基础知识(电路、磁路、电子技术基础)

    (3) 常用低压电器及异步电动机

    (4) 电气照明与线路

    (5) 常用电工工具及仪表(万用表、钳形表、兆欧表等)

    (6) 触电事故与急救(重点:心肺复苏操作)

    (7) 电气防火防爆及防雷

    (8) 安全标识与用电安全技术

    2. 实操技能培训(1:1还原考场设备,覆盖第19号令考核要点):

    (1) 电工安全用具的正确使用

    (2) 常用电工仪表的安全使用(现场实物演练)

    (3) 单相电能表与照明线路的接线

    (4) 三相异步电动机正反转控制线路的接线与排故

    (5) 带熔断器、仪表、电流互感器的电动机运行控制接线

    (6) 作业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与应急处置

    (7) 人工急救(心肺复苏模拟)与灭火器使用

     

    五、培训方式与开课安排

    1. 培训模式: 线上理论学习 + 线下实操集训结合。

    2. 开课时间:每月1日、6日、16日、26日开班培训,月中或月末考试每月滚动开班,即报即开通线上课程,线下实操一般安排在考前一周集中集训(具体以当期课表为准)。

     

    六、考试与取证

    1. 考试机构: 由各地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考试点标准化监考,考纪严格。

    2.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依照合肥市应急管理局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同时根据合肥市应急管理局的要求与规定进行适时调整。

    3. 考试科目:

    理论机考: 满分100分,80分及格(从国家题库抽取,全国统一标准)。

    实操考核: 满分100分,80分及格(含安全用具使用、安全操作技术、作业现场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等项目)。

    4. 颁发证书: 理论和实操均合格后,由应急管理局依据第19号令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书与实体IC卡同等效力)。证书全国通用,实行电子化注册,一扫即查真伪。

     

    七、证书查询、复审与换证(依据第19号令规定)

    1. 查询平台: 官方唯一查询网站——“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cx.mem.gov.cn)。

    2. 证书有效期: 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八、报名资料

    1. 请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我校招生办现场报名: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份。

    3. 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4. 个人健康承诺书(来校填写)。

     

    九、联系我们

    学校网址:http://www.chzyjy.com

    电话:0551-63446686/18056067435(微信同号)

    QQ: 409007519

    联系人:刘老师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2766号9栋四楼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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