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防骗“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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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97 更新时间:2024年09月04日17:54:46 打印此页 关闭

    前正处于在校大学生暑假找兼职、毕业学生找工作的高峰期,为了让广大学生和求职者提高防范意识,避开求职套路和陷阱,合肥市人社局向广大求职者提醒如下

    一、“培训贷”要注意

    有的培训机构或企业以高薪就业作为诱饵,向求职者承诺培训后包就业,但须向指定借贷机构贷款支付培训费用或直接收取培训费用其实是一个精心设计的网络贷款骗局培训结束后,相关机构或用人单位往往难以兑现承诺,或推荐的工作与原先承诺相差甚远,求职者可能会面临身负高额借贷或投入高价培训费用,又没有实现就业的不利局面。

    防范提示:天上不会掉“馅饼”,“高薪”工作也可能暗藏风险。求职者务必提高防范意识,培训机构或企业是否合规合法且经营正常,看其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培训内容,看承诺薪资是否与社会同等岗位大体一致,慎重签署贷款协议或含有贷款内容的培训协议,注意保留相关材料。即使需要参加培训,也要选择正规机构。一旦发现被骗,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

    二、“黑职介”要注意

    些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常打着介绍工作的幌子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轻松拿高薪”“升职加薪快”等为诱饵,使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现实中,他们承诺的职位往往并不存在,或者待遇远低于宣传所述,各种借口拖延或直接不履行合同。这些非法机构即便提供了岗位信息,往往也是与求职者需求不匹配甚至虚假的就业岗位

    防范提示: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应当有人社部门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职业介绍机构签订协议时,不要轻信其口头承诺,一定要看清签约的内容,不要盲目签字。要谨记,应聘工作本身并不需要任何费用,对先交费作为条件的招聘面试实习等需要谨慎对待,核实有无收费的法律依据。如交费一定要求出具正规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可能发生的纠纷维权保留证据。   

    三、“乱收费”要注意

    收费是最常见的招聘陷阱之一,不法分子常以招聘为名变相收取各类费用,牟取非法利益,比如报名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等,再以各种苛刻要求迫使求职者自动放弃求职或离岗,已交费用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甚至直接“卷款跑路”。

    防范提示: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费用均法行为。这种“变相收费”的单位一般来说规模不大、流动性强,看起来不正规;而且,招聘单位进行的面试一般都比较草率,通过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如果遇到这样的单位,求职者应该坚决摒弃对经付费培训可录用、包就业等要求,一定要警惕“挂羊头卖狗肉”陷阱,谨防既被坑骗钱财,又浪费时间精力。

    四、“传销骗局”要注意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其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毕业生和刚工作的求职者缺乏经验,往往是“传销”组织的首要欺骗对象,不法分子常常利用大家急于找工作的心理,以高薪为诱饵,进行诈骗。

    防范提示:“传销”组织具有如下特点:一是面试实习一体化,要求直接带行李;二是面试地点在异地或偏僻郊区;三是基本不招本地人;四是过分打听家庭状况,需要单独去面试;五是没有明确面试地址,约定某地派人去接;六是不讨论公司业务,不考察专业技能。求职者要了解传销的基本特征,头脑保持高度清醒,防止陷入传销设计的圈套中。如果不慎进入传销,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脱身报警。

    五、“境外高薪”要注意

    现在很多骗子把违法犯罪活动包装成境外“高薪”工作,成功引诱求职者上钩后,可能会被拐骗到境外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拒绝工作或“业绩”不达标者,可能遭遇非法拘禁、虐待等人身伤害。

    防范提示:看到这种境外高薪诱惑一定要查一下经营公司是否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这个行业的平均薪资水平,如果高出很多就要考虑是否有陷阱。求职者应选择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正规职业介绍机构,对职业介绍机构应了解其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境外职业介绍服务。

    六、“刷单诈骗”要注意

    一些诈骗分子打着高薪兼职、点击鼠标就赚钱、刷单返现、抖音快手点赞员等幌子进行诈骗。其特点是门槛较低,号称轻松兼职、薪酬丰厚。

    防范提示:求职者要擦亮识别骗局的“慧眼”,掌握防范陷阱的“招数”,遇到“活少钱多”“轻松钱来”“躺平赚钱”等招聘信息和“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一定要提高警惕,多查多问多防备,了解当前岗位的市场薪资水平,谨防踩雷掉坑。

    七、“扣押证件”要注意

    有些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借保管或经办社会保险、申办工资卡、应付检查等名义,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原件。这种情况非常危险,可能会用你的居民身份证做不法行为或者开银行卡,用其他证件申请资质等。

    防范提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从业资格证、毕业证等证件,求职者更不要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如有需要,仅向有关人员出示即可。需要提供证件复印或者影印件的,要在合适位置注明具体用途。

    八、“猫腻合同”要注意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个别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规避用工责任而侵犯求职者合法权益。有的仅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约定工作相关事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的合同内容简单,缺少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劳动条件、合同期限等具体内容。有的以少缴税款为由,同时准备两份不同薪资的“阴阳合同”。有的包含“霸王条款”,要求几年内不得结婚、无条件服从加班、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

    防范提示: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与用人单位认真协商、慎重对待,不可草率签订。要注意劳动合同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等),特别要高度警惕其中于法无据、明显不合理的条款,防止掉入陷阱,维权困难。

    九、“个人信息”要注意

    不少求职者会使用手机端求职APP找工作求职者在安装和使用不明来源的APP过程中APP可能超范围获取手机的权限读取通信录设置采集个人信息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还有的求职者找到工作之后没有及时删除个人的求职信息简历里面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可能被非法利用央视“3·15”晚会曝光的一些招聘网站求职者信息被售卖问题,可谓触目惊心。个人信息泄露之后接到骚扰电话短信是小事更有可能遭受个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安全危险。

    防范提示:网上求职请到正规的求职网站,手机端不要随意安装来源不明的求职APP软件,不要随意打开陌生网址链接。填写简历过程中不要涉及过多的隐私内容,涉及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详细地址等不要随意填写,更不能随意将短信验证码等信息告知别人,谨防电信、网络等新型诈骗形式。

    十、“依法维权”要注意

    求职者一旦遭遇上述求职陷阱,或遭遇恶意解约等情况,请立即拨打12333电话或前往人社部门投诉举报。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伤害,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发生纠纷如何维权?

    1.收集关键证据。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要保留好劳动合同,以及相应的工牌工资流水考勤表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相证据,以备将来出现纠纷时能在第一时间提供。

    2.拨打12333热线电话进行政策咨询或投诉。

    3.人社部门投诉。可以对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投诉,这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途径之一

    4.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裁。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保存好关键证据同时要注意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不要超过时效

    5.如被拖欠工资,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或扫码进入平台,通过该平台反映欠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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