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8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皖人发〔2018〕110 号

    分享到:
    点击次数:2342 更新时间:2019年12月02日19:06:07 打印此页 关闭

    关于做好 2018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皖人发〔2018110

     

    肥西继续教育网址(http://hffx.bjadks.com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各级评审委员会,省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切实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学习服务环境,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现就做好 2018 年全省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履行义务与自觉自愿学习相结合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由省里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105


     

     

     

    四、网络培训服务平台和公需科目

     

      2018 年起,建立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平台。省厅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址:www.zjzx.ah.cn 服务热线 0551-63658409/63671543)、北

     

    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网址:www.zgzjzj.com 服务热线 4008-434-678)、北京爱迪科森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址:ah.bjadks.com 服务热线:4008989889)等三家为中标单位。

     

    2018-2019 年度全省统一的公需科目,由中标的三家网络教育服务单位提供:《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新时代专业技术人员的机遇与挑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与创新思维》,《专业技术人员内生动力与职业水平》,《网络效应》,共 5 个专题。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 2 个专题学习

     

    五、培训形式

     

    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均可采取网络在线学习和集中面授的方式进行。网络在线学习的学员完成学时后(公需科目学完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自行通过网络打印合格证书;集中面授的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后,由培训机构颁发结业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人

     

     

    106


     

     

     

    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谋划,认真部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扩大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地各部门要抓紧研制本地本部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规范组织实施,注重培训实效,并于 5 10 日前将实施方案以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省人社厅专技处。

     

    (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行业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积极性,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计划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行业继续教育工作。

     

    (四)三家中标的网络培训服务机构要加强服务意识,主动与各地各部门沟通联络,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合作协议。同时,要做好继续教育课程的研发、培训、登记等工作,公需科目网络课件须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上线。

     

    (五)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教育培训,确保培训质量。无论开展何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都须事先征得学员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单位为干部人事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107


     

     

    (六)按照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 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 60 学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省人社厅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对不按规定组织培训、乱收费、乱发证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联 系 人:李永坤

     

    联系电话:0551-62671310

     

                  箱:1498212769@qq.com

     

     

     

     

    2018 4 3

     

     

     

     

     

     

    肥西分校网址(http://hffx.bjadks.com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下一条: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