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职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申报
申领条件:
①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②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以发证日期为准,③能够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www. Aosta.gov.cn)查询到证书信息。
申报流程:
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本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安徽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验→职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补贴1000元;
中级(四级),补贴1500元
高级(三级),补贴2000元
注:①职工在失业期间个人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即可以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不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②参加企业组织的免费技能提升培训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在企业已享受过就业资金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职工享受的技能提升补贴减半支付。